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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卧龙苍天陨落》大刀怎么刷怪的(江西入室盗窃案为什么演变成报复)

发布时间:2023-03-23 10:02:24作者:小编酱

江西入室盗窃案为什么演变成报复

曾某亮入室盗窃为何会演变成报复,与其行窃时被发现的恐惧心理有关。一个人走到了穷途末路,他怕被警方抓获,出于自保的本能,见人就杀,这种恐惧心理让他失去了理性。江西曾某亮是厚坊街人今年五月刑满释放,回过老家二次,兄弟们给了他六万元,他不足三个月花光了,后来再回家乡,亲友们也不清楚。他曾经想过开采石场,也想过帮助患尿毒症的堂姐,但大约手头无钱,生活无望,于是选择干回老本行,他骑摩托到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。想对一户姓康的人家下手,他通过蹲守,发现这一家人的屋子有几层,判断其是有钱人家,同时发现康家后面有一小门可以通往菜地,于是在7月22日潜入康家,那晚在康家三楼睡了一觉,原本还没打算行窃。但清晨被要打扫房间的康家母亲发现,他用螺丝刀抵住亲的脖子,母亲的呼叫声引来了儿子,儿子与凶手进行博斗,被凶手刺伤,五分钟后,让凶手离开。曾春亮离开时警告康家,若报警,杀了他们全家。但康家出于人身安全考虑,三次报警,躲在暗处的曾某心生恨意,遂起报复之心。8月8日早上七点五分,他潜入康家,直奔一楼厨房锤杀康母,又上二楼锤杀康父及孩子。这次他没有翻动家里财物,显然是一味寻仇的。之后,他开摩托车躲回厚坊村,8月12日晚,他趁村委会无人,在村委会二楼睡了一晚,却无意被上班的驻村干部发现,他怕行迹败露,躲在门后,扑用村干部杀喉。他捅杀村干部,也许是一种意外,知道警方已经悬赏5万元要抓拿他,又清楚村干部若发现一定会报警。于是凶残的他,一不做二不休,把村干部也杀了,若不是另外一人,恐怕难躲厄运!人的恐惧心理让其产生强烈自我保护意识,做事不计后果。这让原本就冷漠的他变得更加狰狞可怕。现在的他就如一头疯狂的红眼狼,见人就咬,遇见了一定要飞速躲离,警察在搜寻过程中必定要自我保护。千万不能单独行动,狂徒靠的是蛮力与狠劲,一般的人敌不过他!一定要加强防护!

古代刽子手的收入如何

古代的刽子手,属于高收入人群。高到什么程度呢?举个例子,大清朝最后一名专业刽子手邓海山,据他回忆,在他当刽子手的那几年,手里的钱多的根本花不完。还有,莫言先生的《檀香刑》中,主角赵老甲,也是一名刽子手,他在金盆洗手之后回到老家,居然成了当地的首富。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,但无一例外地都说明,古代当刽子手的人,大部分还是比较有钱的。那么,这些刽子手的收入来源都有哪些呢?简单来说,除了朝廷的俸禄之外,更多的是来自犯人家属们的。在古代,刽子手可不是一份什么好职业。刽子手这个行当,在古人的意识里,属于一个比较阴损的职业,干这个会影响自己以及家人的气运,因此,正经人家很少有人会愿意干刽子手这个行当。而干刽子手的,无非是几种,要么是生活所迫,无奈之下才入行的,要么是世袭,祖上也是干这个的。像前文提到的邓海山,就是因为他在年轻时,家中父母皆亡,导致他四处漂泊,但由于他生的面目丑陋,找工作谋生时又处处碰壁,无奈之下,才进入了刽子手这个行当。包括邓海山的师傅佟绍箕,与邓海山的情况也差不多,也是因为生活所迫入得行。但即使入了行,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刽子手。要想当一个合格的刽子手,需要有两个先决条件,而第一个,就是要胆子大,这个说起来容易,但实际上操作起来,却非常难。在不少人的意识里,刽子手无非就是砍头嘛,手起刀落不就行了?但要知道,在刀下的不是一只猪狗羊之类的动物,而是一个与自己一样的人。本身就是一件有违天和的事情,何况还是自己杀的呢?因此,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刽子手,首先就是必须要过心理这一关,也就是胆子必须要大。据说,当年佟绍箕在决定收邓海山为徒弟之前,为了测试邓海山的胆子,还专门找了一处著名的”鬼宅“,要求邓海山在那里住一晚。等到次日,邓海山神态自若地从鬼宅里走出来后,佟绍箕才最终同意收他为徒。由此可见,在古代当一个刽子手,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胆子要大,不然,吓得连刀都不敢动,还谈什么杀犯人?而第二个条件,就是要技术好。古代的行刑时砍头,是一个相当具有技术含量的工作,不是说随随便便拎着刀砍下去就行了,这里面有很多门道。首先,在每次行刑之前,刽子手都会先拜祖师爷。刽子手的祖师爷是皋(音告)陶,皋陶是尧舜时期掌管刑法的“士师(理官)”,相传最早的司法制度体系(五刑、五教)架构,就是出自于他,因此他也被尊称为“司法始祖”。拜完祖师爷后,就是刽子手展现技术的时刻了。由于古代的死刑分好几种,比如有需要一刀毙命的,还有需要慢慢折磨的,而这些都需要刽子手来操作,因此,针对不同的刑罚,就要求有不同的技术。比如,针对一刀毙命的,刽子手需要做到一刀砍下去,就让犯人的人头和身体分开,如果技术不过关,或者力度、部位等拿捏的不好,就会出现一刀下去,犯人的脖子只被砍掉了一半。如果这样,在古代可是属于十分严重的事故,是要问责的。再比如那种凌迟处死的,皇帝要求割多少刀,那必须得按照这个数量来进行,如果一个不慎,割的不是地方而导致犯人提前死亡,同样也是要受到责罚的。因此,不管是哪一种刑罚,对刽子手的技术要求都很高,而为了达到这种技术水平,每个刽子手在正式行刑之前,都会进行十分严格的训练。还是以邓海山为例,据记载,在他拜了佟绍箕之后,佟绍箕为了训练徒弟的准头,在最开始的时候,每天都会找来一个冬瓜,并在冬瓜上画一条线,要求邓海山照着这条线去砍,什么时候一刀下去,不偏不倚的刚好沿着线砍下冬瓜方才算合格。仅此一项,就已经很难了,但即便是合格,也只不过是入了门而已。砍完冬瓜后,接下来就是砍香火,具体的方法是点上一根线香,然后用刀去劈,要求一刀下去,能把线香的发光部位砍下来,同时保证线香发光出以下整体不断为准。这样做的目的,就是为了训练刽子手在行刑时,能做到一刀就能准确地将犯人的头颅砍下来。另外,还有训练怎样行刑凌迟的诸多方法,总之,每一个都相当严格,只有这些全部达到要求之后,才可以算是一个合格的刽子手。除了技术上有诸多要求和标准之外,古代的刽子手在真正行刑时,也要遵守不少行业独有的规矩。比如,刽子手们都会遵循”防前不防后“这个原则。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,在这个犯人被官员验明正身后,就会被押赴刑场,并跪在刑场上指定的地方,这个时候,在犯人的前面,会站着一个刽子手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这个站在犯人前面的刽子手,实际上并不是真正行刑的,真正砍这个犯人头颅的刽子手,是在犯人跪好,并且官员下令处斩后,从犯人背后悄悄的摸上来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一刀将犯人的头颅砍下。之所以要这么做,其实道理很简单,就是人本能的都会防备自己前面,而忽略背后,那个站在犯人前面的刽子手,只不过是为了分散犯人的注意力而已。同时,如果在犯人前面砍头的话,犯人容易出于本能的躲闪,导致刽子手砍偏,而从背后砍,就不会有这种问题。民间对此还有一种迷信的说法,是说站在前面砍的话,会让犯人在临死前,记住刽子手的模样,如此一来,冤魂在日后就会找这个刽子手的麻烦。当然,这只是一种迷信的说法,真正的原因,实际上就是”防前不防后“。除了这个规矩之外,还有不少其他特殊的规矩,如刽子手在砍完犯人后,必须离开刑场,并且还要一路往前走,不能回头看不然就会被犯人的亡魂上身。还有,杀头的时间必须是在正午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”午时三刻“,因为这个时候阳光最烈,人的阳气也最盛,在这个时候行刑,对监斩官和刽子手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。虽说这些规矩有一定的迷信成分在内,但在古代的刽子手行业里,却是几乎人人必须遵守的规矩。像前文所说的邓海山,据说就是没有遵守行业规矩,导致自己晚景凄凉。根据民间的一些传闻记载,说邓海山的师傅佟绍箕在收邓海山时,郑重其事的要求他必须遵守”刀不过百“这个基本原则,意思就是最多砍九十九个人,如果再多,那就会遭到报应。但邓海山呢?据记载他一生共行刑了有三百人之多,当然这个数字无从考证,但超过一百绝对是有的。正是因为他砍了这么多人头,因此,才会在他不从事这个行当之后,本想着能进家乡的善堂却遭到拒绝,理由是他太多,手上沾满了罪恶,不适合从善。邓海山为何被拒绝进入善堂暂且不说,我们就从他入手,去分析一下为何他在知道”刀不过百“的原则下,依然违背师傅的叮嘱呢?其实原因很简单,就是干刽子手,来钱真的。前文也讲过,古代一个刽子手的收入,主要有两大块,一个是朝廷的俸禄,一个则是犯人家属的。先说朝廷的俸禄,根据相关资料记载,在清末民初时,一个刽子手每行刑一次,会得到四块银元,看似不多,但在当时,已经很高了,要知道当时一个普通的苦工,辛苦一个月,最多也就挣一块银元。而刽子手一刀下去,就是四块银元,这钱挣得容易啊。而在清朝之前,刽子手的俸禄具体多少我们不得而知,但应该与清末时差不多,总之就是朝廷给的俸禄都还算不错。不过,俸禄虽说看似比较高,但却是”计件“的,也就是只有砍人了才有,如果没砍的话,那就没有。而在古代,行刑砍头也不是天天都有的,一般来说,古人由于讲究天时,因此,在春、夏、冬这三个季节,通常是很少会处决犯人的,只有到了秋天,才会统一处理,这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听到的”秋后处决“。除非是那些犯了类似于谋反等大罪的人才会”斩立决“,大多数犯人,都会等到秋天。季节是一个方面,还有就是天气,阴天不行,刮风下雨同样也不行,必须得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才能进行。这样一来,刽子手在一年的大多数时间里,都处于一种比较闲的状态,这种状态之下,即便是朝廷给的俸禄再高,但由于属于”计件提成“,刽子手自然也就拿不到。那么,刽子手高额的收入是从哪里来的呢?这就要说犯人家属的了。之所以犯人家属要,主要是犯人在行刑时所承受的痛苦大小,基本上都掌握在刽子手的手中。比如,同样是斩首,刽子手可以一刀让犯人当场毙命,也可以让犯人在极度疼痛中死去,而这之间的区别,就在于犯人家属给的钱多钱少了。如果那些犯人家属为求犯人速死,想减少犯人的痛苦时,只要在行刑前,塞给刽子手一些银子,那刽子手就会手起刀落,迅速结束犯人的生命。另外,古人还有”留全尸"观念,就是有些家属想让犯人在死后不至于身首分离,但刽子手需要将犯人砍头才能交差,这个时候,就有技术高超的刽子手,在砍完头颅后,又留了一点皮肉连着身体,这样既能交差,又满足了犯人家属的要求。而要让刽子手做到这一点,那就拿钱来。另外,还有前文所说的凌迟,众所周知,凌迟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,需要一片一片的将犯人身上的肉割下来,而一些犯人的家属,为了减轻犯人的痛苦,早点让犯人解脱,就同样会给刽子手送点银子。而收了银子的刽子手,就会在行刑时,在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“意外”的让犯人死亡,早点结束犯人的生命,从而减轻他们的痛苦。类似上述的门道,在刽子手的行业里还有很多,正是由于能有各种收钱的门路,邓海山在当了刽子手之后,很快便不可自拔,用他本人的话,就是来钱实在是太快也太多了,根本就花不完。所以,在这种轻轻松松就能挣到大笔额外之财的情况下,邓海山才会不惜违背师傅的教诲。总之,古代的刽子手,其收入相当之高,除了朝廷给予一定的俸禄之外,更多的收入来源则是犯人家属各种名目的,因此,也就不能单纯用砍一颗头等同于多少钱来衡量。

安庆绪为何要杀了自己的老爸安禄山

安史之乱非常有意思,安禄山和史思明两个重要的领导人都是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杀死。而且两人的儿子杀死他们的主要原因都不是为了皇位,安庆绪杀死安禄山甚至可以说是半推半就。公元755年12月,安禄山以“奉密诏杨国忠”为名起兵叛乱。由于唐朝经历了多年的太平盛世,很多地方根本没有见过刀兵,听说安禄山起兵叛乱后纷纷投降或者弃城而逃。唐玄宗李隆基听闻安禄山后,迅速组织了一批市井子弟进行抵抗,但这些人根本就不是安禄山的对手,所以安禄山一路势如破竹,仅仅一个月便攻克了洛阳。第二年正月初一,安禄山在洛阳称帝,自称大燕皇帝。安禄山称帝时,由于长年好酒及色,所以导致身体肥胖,行动非常不方便,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别人伺候。更严重的是他当时患上了重病,背部长满了毒疮,眼睛也逐渐的看不清东西。在那个医疗落后的年代,安禄山整天被病痛折磨,痛苦不堪,因此脾气变得异常暴躁,对周围的人经常是非打即骂。甚至对自己的谋主严庄、贴身的宦官李猪儿也是如此。安禄山起兵时,由于其长子安庆宗在长安城被李隆基处死,所以安禄山准备册立其他的继承人。当时摆在安禄山面前的有两个人,一个是原配妻子的二儿子,也就是题目中所说的安庆绪,他为人软弱,而且做事毫无主见,思想也非常混乱。另一个是小儿子安庆恩,他是安禄山第二任妻子段氏的儿子,段氏美艳,深得安禄山欢心,所以爱屋及乌,安禄山准备册立段氏的儿子安庆恩为继承人。严庄当时对安禄山已经非常不满,所以策划事件准备杀死他。看清楚形势后,严庄找到了安庆绪,说明了利害关系后,安庆绪同意了杀死安禄山。说通了安庆绪后,严庄又找到了安禄山的贴身宦官李猪儿。李猪儿是契丹人,十几岁的时候就做了安禄山的亲兵,安禄山非常信任李猪儿,所以为了让他贴身伺候自己,一刀阉了李猪儿。这次事件让李猪儿流血数升,差一点死掉,因此李猪儿对安禄山早已心生不满,加上最近安禄山对自己非打即骂,所以严庄找到李猪儿时,李猪儿欣然同意。三人密谋好后,在安禄山称帝后的第二年正月初五[一说正月初一]闯入安禄山的寝宫。安庆绪在宫外把风,严庄和李猪儿进入宫帐,李猪儿抽刀砍死了安禄山。由于安禄山双目失明,他也只知道是家贼杀死了自己,具体情况并不清楚。安庆绪继位后,由于能力不足,权力落入严庄手中。安庆绪从此成为了严庄手中的摆设。后来安禄山的叛军离心离德,唐军顺势收复了长安和洛阳,严庄见势不妙,立刻投降了唐军,留下了一脸懵逼的安庆绪。再后来,史思明以大逆不孝为名,代安禄山处死安庆绪。当然史思明后来也走了安禄山的老路,因为宠爱幼子,所以想杀死实权在握的长子史朝义。最终史朝义心生不满,率先出手杀死了史思明。史思明去世后,叛军气势衰竭,公元763年,史朝义在穷途末路中,安史之乱结束。

我想知道历史上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故事

我来说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,不仅离奇,还很恐怖。(贝尔和孩子们)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挪威女孩,名叫布莱恩海德尔·波尔斯达特·斯多赛特。她出生于1859年,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的女孩。小姑娘在22岁之前,都生活在家乡,给农场放牛、挤牛奶,过着非常贫困的普通的生活。但是,她希望过上更好的日子,希望远离这个贫困的地方。22岁的时候,她离开了家乡,来到了美国,暂时住在了位于芝加哥的姐姐家中。也许是觉得自己的名字太过于复杂,她改名为贝尔,开始努力在这个充满机遇的国家寻找幸福。贝尔的相貌一般,作为北欧人,她的身高达到了180cm,体重也有90公斤。这样的形象也许在现在并不讨人喜欢。但是当时的美国人,很需要这种看起来很壮实的女孩,来做一些佣人的工作。于是,贝尔很快就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,在一个富豪家里当女佣。也正是这时候,贝尔看到了什么是享受,一切都是豪华的,一切都是吸引人的。贝尔期望这样的生活,她想改变自己的命运。1884年,贝尔结婚了,丈夫是一家商场的保安,名叫马克思·索恩森。贝尔的离奇经历,也从这时候开始了。丈夫为了更好的生活,辞去了保安的工作,来到了铁路公司工作,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。结婚两年后,夫妻俩用积蓄开了一家糖果店,又给家庭增加了不少的收入。但是,很快糖果店突然失火,一切都烧光了。幸好夫妻俩之前买了一份保险,保险调查人员来了之后,贝尔告诉他是因为煤油灯爆炸引起的意外火灾。虽然保险调查员没有找到煤油灯,但还是给了他们赔偿金。从此之后,意外不断的发生。(后来的美国媒体报道)就在糖果店火灾后不久,贝尔的大女儿忽然死于急性结肠炎。可怜的小姑娘死的时候发烧腹泻、全身痉挛,非常痛苦。再一次的,贝尔提前给女儿买好了保险,当保险调查员来了之后,看到悲痛欲绝的夫妻俩,只能赔付了一笔钱。这笔赔偿金被用来购买了一所房子,但是没过多久,1898年,他们不到一岁的二儿子,也和大女儿一样死于急性结肠炎。保险调查员再一次来到了贝尔家,他很同情这对可怜的夫妻,于是没有问什么,就直接支付了保险金。有了钱,夫妻俩购买了一所更大的房子,并且很快又有了两个可爱的女儿。但是,万万没想到,1900年7月30日,贝尔的丈夫马克思忽然死在了家里。医生赶到现场的时候,怀疑马克思是中毒而死。但是贝尔的家庭医生出面作证,说马克思本来就有心脏病,还在吃药,意外死亡很正常。于是,贝尔又拿到了一大笔赔偿金。第二年,贝尔家又一次着火,和以前一样,贝尔拿到了赔偿金,然后带着两个孩子搬走了,来到了印第安纳州的拉波特县。在这个全新的环境里,贝尔摇身变成为了一位富婆,她买下了一个大农场,雇了一个佣人,开始过上好日子。此时40多岁的贝尔,依然风韵犹存。再加上富婆的身份,小镇上的很多男人都非常关注他。1902年,一位带着孩子的单身父亲,彼得·甘宁斯和贝尔结婚了。结婚一个星期之后,彼得的孩子就意外死亡,几个月后,彼得也意外死亡。好吧,保险公司觉得贝尔太可怜了,于是没有过多的调查,就给了数千美元的赔偿金。1908年,贝尔又结婚了,这次的对象是一位名叫乔尔的人。两个月后,贝尔家再一次发生了大火,整个房子被烧成了废墟,警方从废墟中发现了5具尸体。初步认定是贝尔一家五口,夫妻俩和三个孩子。但是奇怪的是,那具被认为是贝尔的尸体,没有头颅。于是,警方觉得这可能是一件谋杀案。周密的调查之后,一个名叫拉斐尔的酒鬼木匠被抓了,有证据显示,他和贝尔有暧昧关系,但是两人感情破裂,拉斐尔曾扬言要杀掉贝尔。尽管拉斐尔一再否认自己和纵火没有关系,他最后还是被判了纵火罪。可怕的事情来了!警方在调查这件案子的时候,忽然来了一个男人,说自己的哥哥安德鲁1908年看到了贝尔的征婚广告,于是带着自己的所有积蓄,从家乡来到了拉波特。这名男子一直以为哥哥和贝尔结婚了,但是看到报纸上刊登的火灾消息之后,发现竟然没有自己哥哥的名字,于是亲自前来调查。这就奇怪了,那这个安德鲁,到底去了哪里?深入调查后,警方发现邻居们都说,贝尔在报纸上登了征婚广告之后,确实来了不少的男人,但是他们都失踪了……就连贝尔当初雇佣的女佣,也失踪了……这下蹊跷了,警方开始派人来到贝尔的农庄调查,很快他们就在废墟里找到了很多男人的手表和钱包等东西。紧接着,他们就挖出了很多的人体残骸,包括安德鲁和那个女佣的残骸。而且,越挖越多,最终,挖出了14具尸体,12名男性,2名女性……那么,贝尔到底死了没有?在当时那个年代,没有办法进行DNA验证,警方和普通民众,都不相信贝尔死于火灾,因为那具火灾中的无头尸体,才34公斤,和贝尔的差距太大了。贝尔就这么失踪了,包括他农场里掩埋的死者,还有之前的继任丈夫和孩子们,都被认为是贝尔杀害的。看完这和故事,一身冷汗,这也太恐怖了。

世界上哪国中的女兵最多

我是萨沙,我来回答。女兵比率最高的当然是了。是唯一 规定女人必须服兵役的国家。其余,比如韩国这些全民兵役国家,女人也不需要进入的。要求适龄女人都进入服役2年,实属无奈之举。人口只有800多万,其中犹太人只有500多万。而附近的阿拉伯国家总人口超过1.5亿。就人口和兵力来说,双方可能相差30倍。同时,的国家很小,从东到西开车只需要45分钟。从战略上来说,很容易被敌人突袭导致亡国。这种情况下,只能全民皆兵,并且连妇女也编入部队。大家也许不了解犹太妇女,他们很多人比男人还厉害。传统犹太妇女因受到宗教束缚,同穆斯林一样不太喜欢随便抛头露面,但仍然是家里贤内助,在外面也能独当一面。犹太人复国以后,新犹太复国主义彻底改变了女人的面貌。今天犹太女人不但丝毫不亚于男人,甚至还能保护男人。根据国家法律,所有犹太年轻女孩都必须进入服役2年,完成全部军事训练。需要说明的是,对于犹太女孩的训练绝对是象征性的,也不是让他们作为后勤人员,大部分直接作为野战军人训练的。这些训练和男兵大同小异,残酷又严格,必须通过。萨沙在街上看到的执勤小分队,几个男兵中必然有一个女兵。这些女兵和男兵一样全副武装,拿着自动步枪,穿着防弹衣。女兵带着各种装备,目测有几十公斤,看起来非常臃肿,很肥胖。但打仗时候,就是这样的,说明女兵时刻准备作战。而且,诸位可以去街头看看这些执勤女兵,个个都像男人一样,脸晒得很黑(长期训练),脸上皮肤也很差(不允许化妆),但脸上都有一种杀气,而且有一股男性的刚硬。这种女兵,绝对能够打仗的。当然,也有天生丽质的女兵。有一天,萨沙和一群大姐夜游耶路撒冷老城,回来的时候看到前面有两个身材绝佳的犹太女孩。大姐们都很惊叹,说她们身材怎么这么好,追上去看。结果看了一眼,大姐们转身就走了。为啥?萨沙走过去才看到,这两个犹太姐们,每人在胸前挎着一支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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