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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复仇有什么特色内容吗(如何理解鲁迅的新历史小说《铸剑》中的“反抗复仇”主题)

发布时间:2023-04-03 09:43:36作者:小编酱

如何理解鲁迅的新历史小说《铸剑》中的“反抗复仇”主题

《铸剑》是鲁迅根据干宝《搜神记》中的《三王墓》改编的短篇小说,小说的主题是复仇,但真正的意义却是在复仇以后。也可以说,复仇以后的事情才是鲁迅真正想要表达的主题。首先了解一下故事梗概,其次再来解读主题。故事梗概:《铸剑》和原著《三王墓》所讲的故事及结局基本是一致的。说是铸剑人干将和妻子莫邪,花费三年时间为楚王铸剑。剑铸好之后,干将把剑献于楚王,而自己却第一个成为了剑下之鬼。干将生前早已料到楚王会如此做,于是他炼了两把剑,一雌一雄,雌剑给了楚王,雄剑则自己让妻子收了,并嘱咐她,将来让儿子为他报仇。干将的儿子眉间尺长大后,其母告知了父仇和雄剑的存在。眉间尺便决心提剑为父报仇了,但是楚王做了一个梦,也已经知晓眉间尺要找他来复仇,便下令捉拿眉间尺。无奈之下,眉间尺只能躲起来,在躲避期间遇到了一个黑色人,此人说可以帮他报仇,但是要他两样东西,一样是他的头颅,一样是雄剑。眉间尺相信了他,把两样东西送上。之后,黑色人拿着这两样东西见了楚王,他机智的骗过了楚王,在金鼎前,用雄剑将楚王的头颅砍下,成功报了仇。主题解读关于复仇复仇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,它意味着复仇者和被复仇者可能同时走向毁灭。因为复仇的前提是一方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,而且这种侵害在正常的下是得不到补偿的,因此要想复仇,只能采用极端的,让对方的利益也同样受到相同的侵害。在复仇过程中,可以看到复仇的两个特点,首先,复仇是以侵害为最终目的的,复仇者要达成的目的是对被复仇者造成侵害,而这样做的动机是其自身已经受到侵害;其次,复仇者与被复仇者之间的力量是不均衡的,复仇者之所以要采取复仇的行为,是因为在正当的情况下他难以得到公正的补偿。这也就注定了复仇的结局--走向毁灭。在的传统文化中,有“父债子偿”、“子报父仇”的说法,但按照主流价值观,人们并不赞成这样的“复仇”。还有句古话,“忍一忍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”,便是主张用隐忍的方法代替仇恨。这种隐忍的,其优点在于保全自身,从而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,相比复仇走向毁灭,确实有明显的优势。选择隐忍还有可能带来更多的好处,首先,如果施暴者没有那么残暴,面对逆来顺受的隐忍者,可能会放你一马。其次,如果隐忍者运气好,还有可能碰上咸鱼翻身的机会,成就“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”的佳话,反之就会成了“小不忍则乱大谋”的反面教材。历史上选择隐忍的名士大有人在:比如越王勾践,刘秀、孙膑、韩信、司马懿、司马迁等。民间还有句俗语“冤冤相报何时了”,强调的依旧是复仇的危害与隐忍的实惠。冤冤相报只会让双方陷入更大的痛苦和仇恨当中不能自拔,而隐忍则可以使双方在痛苦中得到解放。从复仇的现实结局来说,复仇并不是一个理性的行为,也不是一种值得推崇的处世原则。那么,问题来了,《铸剑》为什么要推崇复仇呢?要回答这个问题,就必须对复仇的前提加以理性的认识。复仇的由来是仇恨,但仇恨的程度并不相同,一种是弱肉强食,就是双方势力不均衡。一种是均衡势力下的暴力,便是普遍意义上的侵害。势力均衡下的暴力,除非在野蛮时代,否则便会受到社会正义的排斥。所以在这种情况下,选择把“隐忍”的具有积极的正面的意义。但是对于非均衡势力下的暴力,受害者本身没有任何机会通过正当的途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,获取补偿,复仇便成为化解仇恨的唯一。比如:水浒传中众多好汉,都是被“逼”上梁山,这里体现的便是非均衡势力下的复仇。势力均衡下引发的复仇意义不大,因为被侵害的一方有能力采取正当的伸张正义,没有必要走入以牙还牙的复仇轮回中。但是在非均衡势力下,施暴者的性质被改变了,他是以残杀弱者为终级目的的,所以复仇此时的意义便不同了。《铸剑》中干将就是在这种非均衡势力之下,遭到了楚王的杀害。无辜被杀,一个平民正义的主张无处申诉,干将的冤屈便只能通过复仇这种来实现,他的儿子眉间尺复仇的意义便产生了,受到了正义的驱使,必须争取回一些尊严,纵然搭上性命也是值得的。如果选择隐忍,隐性埋名、没有尊严的苟活着,一个人就会陷入,没有历史,没有未来的虚空当中。这样的仇恨同样影射到了第三人黑色人身上,所以,当他看到眉间尺无法实现报仇的愿望而痛苦时,毫不犹豫的接过他的重任。所以,对于眉间尺和黑色人,选择生存还是毁灭,意义重大。选择隐忍,从此生命陷入虚无。选择复仇,在毁灭中获得生命的价值。他们毅然选择了后者。这是他们二人的态度,同时也是鲁迅的态度。从这个层面上讲,鲁迅是赞成复仇的。关于复仇以后:干宝《搜神记》中的《三王墓》,写到大仇已报。三人同葬一处就结束了,而在《铸剑》中的第四节,讲了复仇之后的事情,对复仇这个主题做了一个深刻的提升。在小说的第四节中,三人的头在金鼎中都被煮烂了,情急之下,王公大臣们开了个会来讨论如何将楚王的头出来埋葬。众人七嘴八舌没有个定论,会议直到第二天早上,做了一个决定,那就是将三颗头颅捞出来一起厚葬,并葬于一处。从眉间尺和黑色人角度上看,他们肯定不愿意同仇人葬在一起,因为楚王在他们眼中是个暴君,不值得敬仰。从楚王的角度来看,他也不可同逆贼埋在一起,他的身份是何等的尊贵,怎么能与一介布衣平民同冢。但结局就是,不可思议的葬在了一处。原著是这样,鲁迅改编的《铸剑》结局也是一样。这样的结局,对于楚王来说是耻辱的,但是对于眉间尺和黑色人来说,他们是受到了王一般的待遇,再加上,他们也的确复仇了,看上去似乎是光荣的。原著中没有加以评价,但是在《铸剑》中,鲁迅把这种含有讽刺、荒唐、荒诞的结局,糅进了自己的看法。首先,小说在原著的基础上,增加了三颗头颅在金鼎中的大战戏份,相当精彩,情节跌宕起伏,想象力丰富。眉间尺在前半部分,性格懦弱且优柔寡断,对于杀死一只老鼠都思来想去,立场不坚定。但是我们在后半部分,在他的头颅与楚王的头颅,相互的激战中,看到了一个成熟的勇敢的坚定的复仇者形象。在他不占优势的情况下,黑色人也割下自己的头颅,加入大战,二人合力将楚王撕裂了。最后同归于尽,全都归于毁灭。这一节的描写,我们看到鲁迅对复仇积极的一面,艰辛且悲壮,但是值得的。其次,到了第四节,鲁迅别出心裁的写到了复仇以后的会议及出殡。在王公大臣及后妃们的讨论中,鲁迅用了一种调侃式的嘲讽语气,众人讨论的场面就像一出闹剧,这就使得在第三节中悲壮的复仇意义,被大大削弱了。正常出牌,应该是,人们单独给眉间尺和黑色人立碑加以纪念,这才体现出复仇意义的伟大,而将楚王的死忽略掉。但是,鲁迅在第四节中,完全没有要抬高谁或者贬低谁的指向,而是来了一个复仇后的滑铁卢,这是极具讽刺意味的,这讽刺是针对复仇本身的。最后,鲁迅为什么要来这么一出戏,专写他们们复仇以后的事情。其意义在于,他对所有先驱者的一种怀疑。这些先驱者们在当时是悲壮的,满怀激情的为自己的理想献出了生命,但是过后,即被遗忘,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当初的付出是否是对的?很明显,鲁迅把自己的生命体验加进了小说里,从根本上讲,鲁迅是主张复仇的,但是在当时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历史条件下,复仇的意义有多大,这就要打个问号了。

为何许多人都说红楼梦宁国府很,具体有哪些表现

在《红楼梦》中,贾家的祖上是一对兄弟俩,哥哥叫贾演,弟弟叫贾源,他们是开国功臣,被封为宁国公、荣国公,分别居住在宁国府、荣国府。他们是第一代,自此贾府分为两支,一支为荣国公贾源的子孙贾代善一脉即贾政、贾赦等,另一支为宁国府贾演的子孙贾代化的一脉即贾敬、贾珍等。

你看过最的电影是什么

感谢邀请2001年的泰国出品的剧情电影,由朗斯·尼美毕达执导,钟丽缇、桑提苏克普罗米斯里、苏维尼潘雅玛瓦特、伊卡拉特撒苏克等主演。影片讲述男主人公Jan的出生带来母亲难产而死。Jan的父亲相信这个孩子害死了深爱的妻子,从小就惩罚Jan。后来更以“同父异母妹妹”的不实指控将Jan赶出家门。看点视觉:2001泰国电影讲究尺度和剧情,影片中每个女演员都有其露骨的地方,男演员更是经常光着膀子出镜故事情节:这部电影的剧情很容易让人联想起“性关系”,剧情的伦理性将这部电影的气息推到言语,电影中经常出现挑衅般的词语,让人浮想联翩,难以抑制部分剧照(不宜过分展示)

你曾经帮领导干过最奇葩的私活是什么

说来话长了,多年前在柳州做销售的时候。办事处当时就我和经理是男性,和经理是一起在总部工作过然后派去长沙办事处的,我二十多岁,领导40左右,平时把我当兄弟看待。公司的给租了两处房子作为宿舍,我和经理住一个小两居室,其余的女员工住一个大的四居室。大概过了半年后,经理在网上勾搭了一个湖北的离异女人,年龄应该也是四人左右,那个女人应该是净身出户,孩子也不用照顾,就来长沙找经理来了。刚来的时候经理可能为了避嫌,和她在宾馆住了几天,可能这两个人比较“志同道合”,没几天经理就让我四处租房子,很快就给经理租了个小二室一厅的房子。于是我就开始了给领导奇葩的私活之旅,经理每天要去工作,可是他的女人一个人呆不惯啊,经理就每天安排我早晨起来就带着她吃饭,逛街,购物。晚上我们三个一起吃完饭经理就带着她回他们的出租房内。前几天我感觉还很不错,不用上班还给工资,还能天天出去玩吃好的。过了一个星期就感觉不爽了,人不工作空虚的狠啊,就给领导说要工作去,领导只是口头答应,还是按部就班的让我陪他的小三!又这样“潇洒”的过了几天,领导出差去了,临走安排我要照顾好她。第一天玩了一天,晚上居然不想在外面吃饭,要在我宿舍做饭,好吧,简单做了几个菜,吃完饭不想走了,不停的聊天,后来我说困了,送你回去吧,就给送走了。第二天晚上更夸张,还是在我宿舍吃饭,我俩还喝了几瓶啤酒,喝完酒她说她宿舍热水器坏了,要在我这里洗个澡,没办法只能让她洗啊,他去洗澡的时候我就把卧室的门锁上装睡了,洗完澡她就走了。第三天领导出差就回来了,我告诉领导说家里让我回去订婚结婚呢,要辞职,领导极力挽留,我决心要辞职,辞职信递交上去就回家了。虽然介绍的有点啰嗦,我感觉这个事情是给领导干过的最奇葩的私活了。(领导这个小三,确实不入我得眼,皮肤略黑,微胖,五官中等,抽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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